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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低值易耗物资工作组关于开展网上超市供应商推荐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4-03-27 11:11:58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大小: | |

集团公司低值易耗物资工作组关于开展

网上超市供应商推荐及评价工作的通知

船物商城函〔2024〕2号

为进一步规范网上超市采购管理工作,提高网上超市产品种类,降低网上超市产品价格,更好为成员单位服务,根据《低值易耗物资上线采购工作指引》、《低值易耗物资线上采购优化提升方案》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网上超市供应商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分工

1.低值易耗工作组负责网上超市供应商动态管理整体策划、协调、管理等工作,工作组组长暂由物资公司分管中船商城管理部领导担任。

中船商城管理部在工作组组长的领导下,协助开展各项工作,包括草拟文件、下发通知、组织协调、沟通信息、督促督办、接受各方投诉等。

2.《低值易耗物资线上采购优化提升方案》中规定的26家成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领导进入工作组,并按照上海地区、环渤海地区、南方地区、中部地区、北京地区等五个区域划分,按片区开展工作。

3.各个片区代表成立区域工作组,区域工作组可自行组织召开内部会议,推荐一名人员担任区域工作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供应商推荐、考核等工作。本区域各成员单位将本单位的供应商推荐意见反馈给区域工作组组长。

如无法召开会议或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本片区代表单位轮值负责,轮值顺序为《低值易耗物资线上采购优化提升方案》中第三条、第二款中列举的顺序,第一次推荐会分别由江南造船、大船集团、广船国际、武船集团、贸易公司等单位负责主持,第二次推荐会分别由沪东中华、北船重工、黄埔文冲、重庆公司、系统院等单位主持,以此类推。

二、工作原则

1.市场化原则。各成员单位是采购工作的主体单位,对本单位采购的物资负责;各供应商是为集团公司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对所提供物资的价格、质量、服务负责。买卖双方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合作,买卖双方均以自愿方式达成合作协议,并对合作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后果各自负责。各方不得强买强卖、不得故意隐瞒信息、不得违反合作约定。工作组执行管理、监督等职能,不得干预各成员单位正常经营;不得无故对供应商施加压力、影响等。

2.公开化原则。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供应商信息、工作组评审过程均应该公开、透明,包括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各组长单位、参与评审的人员均有权对不清晰事项进行问询,并依据问询结果进行评价。

3.高效化原则。各组组长要因地制宜开展工作,不拘泥于形式、时间、地点等客观要素,务必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下旬前完成工作。

4.规范化原则。在供应商评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价规则进行评价,如无特殊理由,不得自定规则、主观臆断。

三、评价规则

各成员单位、工作组成员按以下规则对供应商展开评议:

1.供应商是否是集团公司一级集采合格供应商(如不是,请各推荐单位协助供应商联系集中采购中心供应链协同创新管理部,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2.供应商是否是推荐单位合格供应商;

3.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类别,是否经过推荐单位公开比选程序,确认其价格、服务均优于其他供应商;

4.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是否低于京东自营最低价、供应商自营平台最低价,是否低于给其他客户最低价(剔除耗损、资金占用等合理费用后);

5.该供应商产品质量、服务是否能够满足推荐单位使用部门、财务部门、生产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求,相关人员对该供应商产品的价格、质量、服务有无异议,如有,应如实说明依然选择该供应商的理由。

在满足以上五点要求的前提下,由区域工作组组长结合集团公司文件、各单位相关制度、本区域实际情况,与本区域成员单位协商制定评价细则。

四、时间安排

供应商评价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每季度第一个月月底之前必须完成,并将结果传送中船商城管理部。

中船商城管理部将按照评价结果做好供应商上架、下架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成员单位推荐供应商前,应与供应商就商品品牌、规格型号(包含产品原厂的sku码或者唯一性编号)、价格、付款条件、质量、售后、服务等条款达成一致,签订框架协议,并作为附件一同上报区域工作组,网上超市开通供应商上架权限。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框架协议规定,不得超范围上架、不得随意修改型号、sku码、价格、型号等,成员单位负责做好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停止采购,并上报区域工作组及网上超市。

2.区域工作组组长应妥善保存评议过程资料及评议结果的原件,并将会议纪要、评议结果等资料复印件,连同框架协议复印件,一并传送中船商城管理部。原件作为配合国资委、中央巡视组、集团公司、各单位开展巡视巡察、审计、纪检等工作支撑材料。

六、其他

1.本通知为暂行办法,如国资委、集团公司在管理制度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以国资委、集团公司要求为准。

2.中船商城管理部负责解释本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供应链协同创新管理部

        王承宏   021-6588-6780

中船商城管理部

    010-5951-8720

    010-5951-7890

                 139-1180-9037(微信)

 

 

中船商城管理部

 

2024年3月26日